发票掉了怎么办,纸质发票丢失了怎么办


客户将发票弄丢了 怎么办? 丢发票找回的操作方法:

  1. 发票开出未认证 。 丢失发票联的处理 , 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(正常)认证 , 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 , 并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。 开票方和税局无需特殊处理 。
  2. 发票开出已认证 。 丢失发票联的处理 , 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作记账凭证 , 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 , 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。


发票丢失应该怎么处理 您好 , 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。
纳税人发生丢失、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时 , 应于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 , 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 , 并接受税务机关处罚 。
丢失、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 , 纳税人应在事发当日书面报告国税机关 , 并在《中国税务报》公开声明作废 。
一、发票丢失了 , 现在是不是不用登报声明作废了?

需要 。 发票丢失了 , 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 , 并登报声明作废 , 但遗失声明不必统一在《中国税务报》刊登 , 可以是其他报纸 。
依据:《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第三十一条规定:“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 。 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 , 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 , 并登报声明作废 。 ”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、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0号)规定:“为方便纳税人 , 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、丢失时必须统一在《中国税务报》上刊登“遗失声明”的规定 。 ”
二、发票丢失会被处罚吗?
可以处罚 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五条第九项规定 , 违反本办法的规定 ,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 , 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 , 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;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:(九)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 ,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第三十六条规定:“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、邮寄、运输空白发票 , 以及携带、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 , 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 , 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 , 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;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。
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 , 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。 ”因此发票丢失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 , 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 , 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。 具体处罚金额还需结合本省的《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》作出 。
关于发票的有关问题我们就介绍到这里 , 以上回答供您参考 , 希望可以帮到您 , 欢迎您为我们点赞及关注我们 , 谢谢 。


普通发票丢失了怎么办?急求!! 咨询下当地税务机关相关处理办法 , 各地税务机关处理方法不一定一样的 。
比如:
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丢失已填开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》(粤地税函[2004]314号)取得发票的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 , 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曾于X年X月X日开具XX发票 , 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、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、单价、规格、大小写金额、发票字轨、发票编码、发票号码等的书面证明 , 或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帐联复印件 , 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帐 , 一律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发票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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